今年9月到当地一个外来公司湖南省某某变电建设公司工作到现在,已有3个多月。应聘时,老板说好第一个月
更新时间:2017-12-08 16:33:04
问题描述:
今年9月到当地一个外来公司湖南省某某变电建设公司工作到现在,已有3个多月。应聘时,老板说好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为4500元。从第二个月开始合适的话就转正工资6000元。当我工作到第二个月时,提到发工资时老板又说要避免员工离职未交接问题,要第三个月才有工资发(也即是11月才有工资)。同时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等凭据,待遇全凭口头承诺。现11月已过,我询问老板工资时,一直答应给,但仅仅答应却从未支付,现已拖延一周,我担心如果老板不给工资,我又无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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