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观故意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败诉,了解上诉胜诉的希望有多大,谢谢!
更新时间:2017-12-03 19:59:56
问题描述:
与原合作企业解除合作关系一个多月,网站宣传销售其他同类产品,因没注意没有改掉网站左上角原企业名称的灰色小字,与原合作企业起诉了我,一审判决认定我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及合理费用7000元,诉讼费1300元。我这种情况是非主观故意的,如果我上诉的话,有胜诉的希望吗?望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