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电子合同上没有我的签名,请问这份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这样合法吗,如果不还款的话会不会被起诉?
更新时间:2017-12-04 11:24:47
问题描述:
你好刘律师,请问下,当时我在网络平台借款37000元,但是合同上显示的本金是56148,联系出借平台后他说多出来的费用是服务费,当时电子合同上没有我的签名,请问这份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我申请的是24期,现在已还11期,现在想提前还款,但是出借平台要求把后面的利息和当时多出来的那些服务费也一起结清,这样合法吗,如果不还款的话会不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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