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解,院方负责今后的医疗费用,并赔偿了伤残赔偿金,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
更新时间:2017-11-26 16:05:34
问题描述:
患者2011年十二月因肾肿瘤切除,术后从手术室转入病房途中呼吸心跳停停止,经抢救心率恢复,没有自主呼吸,打呼吸机,因大脑缺氧十五分钟,造成植物人,事后院方承认是院方全责,经法院调解,院方负责今后的医疗费用,至完全康复和生命终止,并赔偿了伤残赔偿金,及护理费用五年,五年后按年赔偿护理费用,结算至2018年7月,现因病人病情发展,去世,问这种情况,家属可不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请给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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