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将我们这些待岗的人员全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这种做法符合合同法吗?是不是属于还在正常经营呢?
更新时间:2017-11-24 16:36:3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沈阳某国企职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现将部分人员待岗处理,部分人员正常上班,待岗时间是从2016年12月30日开始。今年12月份,公司要将我们这些待岗的人员全部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和公司签订的终身合同。公司这种做法符合合同法吗?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公司现在有一个物流中心正常经营,并且公司正在积极催促外面欠我们公司的款项。这样的话,公司是不是属于还在正常经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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