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做了连带保证人,做了连带保证人,合同借款期限从2015年7月5号,我也不再担保!
更新时间:2017-11-22 19:26:4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有个男性朋友借了我女性朋友的六万块钱,做了连带保证人,合同借款期限从2015年7月5号,到2016年7月5号止。到期前我一直通知他们到期后另打合同,我也不再担保!借钱的一直没还,现在2017年9月九号女性朋友把我起诉让我还,我应该怎么办?这个钱是有我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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