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让家属往重症监护室转,这其中医院有过错吗?但事实护士并没有做到,这是伪造病历吗?
更新时间:2017-11-21 16:01:13
问题描述:
你好,我父亲在医院做颈椎后路手术,术后在监护室停留了17个小时,转到护士检测站,5个小时后家属发现同房病人的引流管有引流物,而患者的引流管没有引流物,同房病人比患者晚一天手术,叫来护士,护士说好着呢,再家属的一再要求下,护士才到跟前检查确定引流管没有开,随即才打开,随后引流出来的都是黑血,当天晚上患者就开始发热寒战,第二天在患者没有好转的情况下把患者转到了普通病房,当天晚上患者突然意识昏迷,随后值班护士医生对其进行心肺复苏,但是护士和医生都是按压了一分钟左右就停止按压,说让家属往重症监护室转,在转的途中也没有任何抢救措施,到了监护室门口还是家属按门铃好一会儿才开门接手患者,随后不到30分钟就找家属谈话说不行了,我想咨询下律师,这其中医院有过错吗?怎么走司法程序?事后我们要求医院保存监控,医院以覆盖了回答,而且在病历上显示的是护士小时甚至半个小时就有病人的情况记录,但事实护士并没有做到,这是伪造病历吗?我们家属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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