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四年前买了一处房产。并办理了产权证。无任何手续。房产处登记是2003年初始登记。请问我能赢吗。
更新时间:2017-11-15 20:04:20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四年前买了一处房产。并办理了产权证。该房门前有一个门市房。俩房相距8.5米。该房又出来个产权证。是房主儿子名。无任何手续。发证时间是1999年。当时他儿子只首页有十来岁。房产处登记是2003年初始登记。地方法院判给了我。可是没权撤销该房证。所以我起诉到地区中级法院。可他们认定我没有资格。所以转到省高院。请问我能赢吗。我想请律师。谢谢您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