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四个月公安局直接拘留我7日,说是我殴打他人,因为不识字就没按。我有权利查看他们的证据资料吗?
更新时间:2017-11-15 12:49:31
问题描述:
与人有点争吵,有了点身体碰撞,主要是对方的问题,但双方都没有任何损伤。也没扰乱什么秩序,没人报警。过了四个月公安局直接拘留我7日,说是我殴打他人,并尾随他大吵大闹,且扰乱治安秩序,提前两个月他们说是发现线索给我作笔录并让我按手印,因为不识字就没按。现在他们只有我的一张没手印的笔录和三个证人的笔录(包括那个当事人),这个证据合理吗?我有权利查看他们的证据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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