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尽义务也应该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2017-11-14 20:53:18
问题描述:
我婆家共4个子女,公婆去世多年,留下房产一套。我的一家和父母长期住在一起,照顾他们生活。另3个都住在外地,生活都很好,但没在经济上给老人支持(老人有退休金,但并不富裕)。我和老公退休金加起来3千多一个月,我长期生病,心脏架了五个支架,高血压,糖尿病,肾病到透析的边缘,还有严重的间接性肺炎,通风等病,老公最近检查出得了凶险的胰腺癌,住院开刀借了不少钱。这套房婆婆在世时口头交代过给我们,也跟其中的一个子女说过,还有邻居和单位的负责人都知道婆婆的意愿,只是婆婆不懂法,没有立下遗嘱。老公病了后,他姐姐妹妹都十分着急和关心,并且拿出钱帮助我们,只有他弟弟一家表现非常冷莫,我和老公都提出请他们帮助,他们却见死不救,没给于我们一分钱的帮助,真让人寒心。现在我们提出处理这套房子以解决老公看病的燃眉之急,老公姐姐妹妹提出放弃继承权,唯有他弟弟提出他要分四分之一的份额,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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