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生下唐氏儿希望得到医院赔偿
更新时间:2017-11-13 08:17:51
问题描述:
2016年9月开始本人在XX保健院做试管婴儿,随后2017年1月怀上双胞胎,产检也是在妇幼。产检期间产科医生说双胞胎不用做NT,唐筛,无创,说做出来准确性也不高。怀孕28周的时候一个胎儿SD值持续高,宫内发育迟缓。28周的妇幼产检医生说需要马上剖腹产,我没有同意,坚持保胎到33加5天。生下来过后,有一个婴儿是唐氏综合征。我认为妇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面得知其他很多医院都要求双胞胎做唐筛无创比如重庆市XX院。妇幼说的双胞胎做唐筛跟无创结果不准确是不科学的,因为假如我做唐筛跟无创结果肯定是高风险,再配合后期的sd值升高就很容易得知其中有个胎儿是唐氏综合征。唐氏综合征有个主要的症状就是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当然我不是学医的,对这方面了解的不是很清楚。我觉得XX保健院应该对此做出赔偿,希望得到您专业的帮助。我想得知打这个官司胜算有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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