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母亲继承权和居住权的问题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17-11-10 14:15:11
问题描述:
继父生前和母亲写了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双方都按手印签字了。母亲是否享对此拆迁安置房享有居住权。
继父承租的(房改房)公房遇到拆迁,2010年先再婚的,2011年后签的拆迁协议。母亲与继父再婚后写明《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内容如下: 1.婚前男方承租的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XX路XX户公房一套,该房所有承租及购买的一切权利均属于男方,承租期间男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租金,购买时男方以自己个人财产予以购买,购买后该房属于男方婚内个人财产,若遇该房拆迁或者异地安置等因该房产生一切房屋收益均属于男方所有,男方个人可以任意处分该房屋收益,女方对该房屋或者房屋收益无任何权利。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有生之年对此承租公房或此房拆迁安置房享有居住权。 2.若男方发生任何意外,男方婚内购买上述第一项的房屋或者遇该房拆迁或者异地安置等因该房产生一切房屋收益,均由男方儿子XX个人继承所有,其他任何人均无权争夺。 请问:继父2015年12月出现交通事故过世,此公房已于2012年拆迁,异地安置到了四方一套住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 我母亲是否有继承权, 此拆迁安置房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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