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应当再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7-11-07 15:39:04
问题描述:
马律师:你好!公司领导今天通知我说,公司经营困难,人员太多,意思是要辞退我(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工龄4年2个月)。也没有给出辞退员工通知说。我提出:我的入职时间是2013年9月3日,你今天口头通知我,我要求发11月(本月)全额工资,再给1个月经济补偿金,领导不同意。我的理由是:你不给我出具辞退员工通知书,我就拖,等出具正式的辞退通知书之后我再脱,你想喊我走,那还不是要给我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问马律师,我的想法对吗?我提出的要求过分吗?还有关键是没有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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