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你好!本人与妻子在1999年1月7日领取结婚证,1999年8月6日生下女儿(现已成年,但在
更新时间:2017-10-30 23:31:58
问题描述:
陈律师:你好!
本人与妻子在1999年1月7日领取结婚证,1999年8月6日生下女儿(现已成年,但在校读书)
妻子于2001年8月24日到加拿大至今未回国,2008年4月17日曾提出离婚并委托其父亲代理,由于当时其父母不想其离婚而将起诉书藏匿故当时未办理离婚。2015年4月才将该起诉书原件交给我(已过有效期)。
现在经过多年的分居生活,需办理离婚,双方无财产纠纷,女儿双方抚养至独立生活。
对方户籍于2002年4月1日因出国注销户口(有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摘抄记录并加盖印章),现逾期居留加拿大未定居未入籍无护照无法取得中国领事签名认证,只有加拿大驾驶证作身份证明,对方只能出具加拿大政府公证(无中国领事认证)
请问:
1、起诉立案可否以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摘抄记录作为被告身份材料?如果不能作为身份材料的话需要怎样的材料才可递交法院立案?
2、对方身份证明以及答辩只能提供加拿大政府公证但无法加盖中国领事认证,会影响到判决吗?如影响的话可否用失联进行起诉?
3、请问陈律师接这案件吗?接案件的费用如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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