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帮赌博机构做了个软件,请问他有犯罪吗?金额2万上以犯罪,犯罪吗?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更新时间:2017-10-24 10:13:23
问题描述:
请问:
朋友帮赌博机构做了个软件,用作微信群赌博,一次性收取软件佣金6千元,请问他有犯罪吗?
以下资料说:金额2万上以犯罪,那么仅6千元,犯罪吗?
《意见》指出,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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