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是应该把那1万多块钱退还给我朋友,是不是应该把那1万多块钱退还给我朋友,如果是认定为赃款需
更新时间:2017-10-22 14:31:17
问题描述:
我朋友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四年多,当时判决书上显示,公安机关查明犯罪金额是19万多块钱,而实际扣押21万块钱,除了退还给被害人的19万多块钱,剩余的1万多块钱,公安机关说还在核实其他被害人当中,因此这1万多块钱,仍然继续扣押,那么现在我朋友已经刑满释放,公安机关是不是应该把那1万多块钱退还给我朋友,这1万多块钱已经扣押了四年多,现在仍然没有查清的话,是否能退回来,如果是认定为赃款需要怎么证明?没收的话需要开具单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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