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
更新时间:2017-10-20 10:20:19
问题描述:
2014年4月,正当我公司准备按自己独有的制度开办两个超市作为样板,进而再建连锁超市,却因资金和人力不足,董事长犹豫不决之际,股东贾某主动承诺借款20万给公司,并表示愿意负责管理超市,董事长便任命其为超市负责人。随后,两个超市相继成立。装修期间,贾借给公司约10万元。
但超市刚投入运营,贾某就脱产回家干自己的生意去了,只是每天到超市收一次账。同时,贾某以功臣自居,公然对抗董事长的一切指示,就连不得用保健品顶替现金发放加班费、对一位宣传公司制度有功的员工决定奖励200元钱的小事,董事长也做不了主了。
贾某还不断地制造紧张空气,逼迫公司向超市投入,致使公司至12月22日共投入38万余元。至于贾某是否又借给公司10万元,由于贾某一直不报账不得而知。
10月,贾某私自把两个超市的营业执照换成了以他自己为经营者的个体户营业执照。11月,此事败露。12月23日,即贾某停止收账之日,董事长要求其报账,至今已近三年了,一直不曾报账,反倒一再逼问董事长他借给公司的钱到底是多少。
贾某卷去的收入是多少不得而知,收银系统7至12月份交班记录显示:实收现金32万余元。
请问:
1、贾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2、侵占数额以公司的投入被他占用的部分为准是否正确?
3、他是否还应赔偿他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可以预见的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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