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共同属有,任何单方不能擅自变更,我不同意,他要上诉法院。这样的事法院会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7-10-19 09:58:25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离婚前有套房子,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共同属有,任何单方不能擅自变更,最终应继承给女儿。7年来孩子由我带,房子我住着,他没交抚养费,说是权当房租。现在孩子去读大学,他要求我卖了房子,卖房所得平分,我不同意,他要上诉法院。我当时的协议有效吗?房子我一定必须卖吗?这样的事法院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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