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工作和小孩缠身,我不想离婚,于9月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套经济适用房给我
更新时间:2017-10-16 20:59:49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长期两地分居,我在家这边上班,照顾小孩和他父母,他在外地工作,对家不管不顾。我一直怀疑他有外遇,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也争吵很久,今天2月份矛盾激化,他的种种行为表明外面已经同居,只是我没有掌握实质证据,相距远,又有工作和小孩缠身,没法找证据,小孩只有八岁,我不想离婚,希望他外面断了,两人重新来过,但他呢一定要离婚。于9月份向法院起诉离婚,10月11日已经司法调解达成协议,约定等11月底他钱一半到我账后签字离婚,本人是不愿意离婚的,但是他一定要离,他的父母,亲戚做我思想工作说离婚算了,还威胁我说如果法院判下来的话你得不到这么多赔偿,条件呢我一退再退,原来他答应我一次性现金100万,现在是分两年半付清,一套经济适用房给我,每年的抚养费由原来的十万一年,当初他自己答应的,变成五万一年,小孩读的是私立学校,光学校里的学费,兴趣班费就要2万多,再加上校外的兴趣班一年学费在三万左右。我的工作要出差在外地过夜,为了照顾小孩,要重新找工作,由于一人带孩子,给我找工作造成很多阻碍,基于种种原因,1、我想五万一年不够,2、昨天我问价经济适用房要由经房变成商房后才可以转让,出售,经房转称商房要补差价30万到40万,这点当时没有考虑进去,而且房贷他要到19年10月份还清后才能过户到我个人名下,基于以上两点,我想咨询下等11月底签字时,我提出对10月11日的调解协议提出异议,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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