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去桂林旅游,归途遇到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但不肯赔偿损失,该如何合理诉讼?
更新时间:2017-10-17 15:27:24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
我和朋友9月28日去桂林旅游,原本打算10月11日中午坐高铁返回上海。11日早上从阳朔坐上了一辆大巴,该大巴开到桂林市区的时候,大巴司机为了避让前面的小车采取急刹车,把我摔倒左臂撞在了驾驶室车身,交警来处理的时候建议我立即去医院做检查,我让朋友拖着三个行李先去车站观望,说好如果检查结果不严重我们就立即坐火车(因为我们在上海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在该车卖票员的陪同下去附近医院,途中卖票员接到老板的指令,建议我私了,但我坚持了看急诊拍片子,期间我朋友来电询问结果,还有半小时火车就要开,眼看无法赶上火车,就让我朋友退掉火车票,但车站方面告知:必须凭身份证赶在开车前才能退,因为身份证在我身边,我跟陪同的卖票员提出要搭出租车带着身份证先去退票,卖票员告诉我:车站就在医院附近,步行过去最多5分钟,我信以为真就请他带路,直奔火车站,没想到他带我走了10多分钟还没到车站,而且途经之处都是冷僻小巷,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出租车和摩的,只能继续跟他走,我连连催促并告知他:如果耽误了我退票老板要赔。他却无动于衷说:“医药费是我们的事,你车票不车票关我们屁事”这样争争吵吵走到了车站,已经超过了火车开出时间,被告知我的车票不能退了。我只得跟他回到了医院,诊断结果为:右手虎口、右肘部位外伤淤血压痛,建议第二天看骨科,医嘱:注意休息。然后开了一些药。我跟车主电话沟通:既然片子报告“未见异常”,就想先把药用完再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继续就医。我要求车主赔偿我们火车票的损失和当晚需要住宿的费用合计1200元。车主却建议我住院,理由是如果住院不管多少钱都可以向保险公司要。如果我不住院,他除了已经支付的300元医药费,其他费用一律不管。我只得去交警大队,警官说当务之急是要做责任认定,就当即电话让车主下午来配合处理,车主说要到第二天中午才能过来。无奈我只得又订了两个晚上的旅馆,因为桂林到上海的高铁只有每天中午一趟。第二天认定结果为:驾驶员操作不当负全部责任。但关于车票和住宿费,车主却依然不肯调解,我只得去当地法院,法院说如要维权,只有诉讼,让我准备材料
我想既然要对簿公堂,我的诉讼请求如下:1、赔偿两个人的火车票损失 两个晚上的住宿费共1200元;2、被该事故拖延的两天时间造成我生意上的损失约2000元;3、我的右手虎口不能弯动,又要每天喷药3-5次,无法做洗衣、切菜等家务,根据医嘱应该休息。所以我请了每天早中晚各一小时的钟点工,费用为105元/天(直到康复为止);4、根据法院传票开庭时,上海-桂林往返机票和住宿费,误工费(我是做中介的,被耽误生意造成的损失)
5、后续治疗的费用;
请问各位律师,我的要求是否会被法院认可;在准备材料时,应该注意什么?我何时起诉最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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