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五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他子女都结婚另住,老人还有低保,老五自离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
更新时间:2017-10-12 16:44:42
问题描述:
老人有五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人有两所门市房给了两个最小儿子,其他子女都结婚另住,当时讲得老人由两个小儿子扶养,老人所有费用都由两个小儿子负责,老四和老五,一年各自给老人四千元,一共是八千元,老人还有低保,养老保险除外,老人目前身体健康,老五自离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所有花销都是老人自理,照顾小儿子的一切生活起居,目前已经七年了,老儿子今年四十多岁了,小儿子的经济来源有门市房一所,对外出租一年15000元,另有出租车,试问,小儿子应不应该往出拿生活费,还有就是其他儿子,女儿应不应该也拿赡养费,老人有病应不应该平摊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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