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终审在审后,抗诉又被驳回,此时,发现新证据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7-10-09 17:17:41
问题描述:
99年我和原告合作生产颜料【没协议书】,口头协议。原告投资 12万,01年结束,原告收回7、49万,终止。06年8月原告孙子结婚为给子女分家要我打个12万借条,因为是干亲原告又信誓旦旦只做分家用,绝不要账。我就打了借条,11年7月原告向我要张,我拒绝还账。13年10月原告再次找我要账,我再次拒绝,之后,原告到县法院起诉,原告起诉书如下;06年8月24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12万并写下借条,后向其多次催要,被告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偿还,原告陈述如下;11年7月原告找被告要账被告拒绝偿还,13 年10月再次被拒绝。法官当庭问原告;你说的是事实嘛、。原告说是事实,不改了。第二次开庭原告找了几个假证人推翻了自说,说每年都向我要张使我败诉,终审和再审后维持原判,中检抗诉后仍无效,此时,我想起了关键证人,并让他们打了证明,但走完了申诉程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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