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变更承租人到我爱人名下,小妹不同意,公产房,不受理。又给孩子申请不了公租房
更新时间:2017-10-02 08:32:56
问题描述:
变更承租人,企业产(原平改楼我们交集资款)长期居住三口独立户口,房名是老人的,名下有两个独单,楼上楼下,楼上我们居,楼下是小妹的女儿住,现二老已去逝,老人有四个子女,我爱人是儿子,上有两个姐,下有一个妹妹,我爱人现脑梗,有残疾,不能自理,我儿子是一个脑偏瘫的患者,合并癫痫,现想变更承租人,变更我们自己住的那个房子,我们只有这一处房,别处没有房,房名还是已过逝奶奶的,当初未改名是因为奶奶没有工作,所以房子作为老人的一个保障没有改,现老人已过逝,想变更承租人到我爱人名下,小妹不同意,要分我楼上的房子,他说楼上按四分之一分,楼下按三分之一分,楼下没有我们的份,原因是(大姐是智障)老妹妹是监护人,搂上二姐放弃她的四分之一的份额,她替大姐也放弃大姐的四分之一的份额,小妹要楼上的四分之一份额,楼上才能过到我爱人名下,楼下她们三姐妹分,过到妹妹名下,没有我们的份,这样我认为不合理,到法院,一听是企业产,公产房,不受理。我该怎么办。请求好心人,给解决一下我们目前的情况,我很苦恼,又不想伤害家里的感情,可又没有钱,我的儿子又快三十了,这两套房不确权,又给孩子申请不了公租房,我好难啊。望给指出明路,再这里谢谢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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