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银行的一名业务员,因操作失误把第一冻解人来银行办理续冻业务时在系统中录为冻解,银行在同时受理两家
更新时间:2017-09-27 14:53:25
问题描述:
我是银行的一名业务员,因操作失误把第一冻解人来银行办理续冻业务时在系统中录为冻解,(正常正确的日期为:2016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0日为第一冻解人),业务员在7月19日受理第一人民法院续冻时操作失误系统中录为冻解,因为系统默认足年足月足秒就自动解冻了,第二轮侯法院自然就成了第一冻解人并要求扣划,纸质上是第一轮侯冻解人,但系统因业务员操作失误第二轮侯人却冻解在第一冻解人前,问题是:银行在同时受理两家法院要求扣划时是法院的纸质冻解书还是以错录的银行系统标识为主?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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