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在升职,离婚时我净身出户,请问这是否属于重婚罪或者我是否有其它求助,我并不是想靠离婚得到什么
更新时间:2017-09-22 22:37:56
问题描述:
您好,不好意思深夜打扰,我与男方2008年结婚,结婚后已生育二个孩子,男方有工作单位,当时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他的工作已受到影响,从当时借调的教育局回到了原职的工贸学校,并不在升职,考公务员,他是过分的孝子,人为子女的我能理解他的行为,可是当我把一生都托付给他的时候我更希望我的老公也能理解我,疼我,在乎我,但是他并没有,直到去年我们结束了七年的婚姻,离婚时我净身出户,女儿归我,儿子归他,双方不需承担彼此任何,在我的家族里我是第一个离婚的女人,为了躲避别人的闲言闲语我离开父母的身边来到了别的城市工作,孩子托付给年迈的父母帮我在带,直到这个月我哥哥生日我回到老家,惊讶的得知男方在离婚不到半年的时间已和另一女子生下一男孩,我想请问这是否属于重婚罪或者我是否有其它求助,我并不是想靠离婚得到什么,如果当初我想得到那么我就不会这么轻易的签字,可是现在想想,我觉得我太傻,把我自己及父母落到这么不堪的地步,我相信当初离婚时他的父母,姐姐,姐夫,妹妹,妹夫是肯定知道他在外已有孩子的事实,我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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