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7-09-22 10:53:36
问题描述:
我于2017年1月1日与单位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19年12月30日。我在2017年3月29日在OA办公系统中提出离职申请,并于2017年4月完成工作交接,但被申请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同时以已提出离职为由,拒不支付4月的工资及社保和公积金。为此,我多次找单位协商,单位均拒绝办理离职,同时关闭了我的OA办公系统,掩盖了我提出离职的事实。是否可以仲裁申请办理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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