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抚养权和房产分割的问题:为婚后债务夫妻共同承担一半问题:我无力支付又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7-09-21 13:06:30
问题描述:
结婚7年,共同生活5年4个月,2016年3月带孩子离家,6月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予支持离婚,第二次2017年8月再次起诉离婚,妻子两次提出离婚,理由为我不工作,对她实施暴力。
而实际情况是我工作不稳定,但一直在工作,有事实证据证明,包括社保,收入流水账及工作证明,每次动手我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推开她或者钳制她,反而是她经常冷暴力对我,或者语言辱骂,最后先动手打我,最严重的一次把我眼角打破出血肿大,我有照片为证,女方对我及我所有家人都是冷眼相对,且喊其家人动手打过我母亲。最后女方时常夜不归宿,借口外出旅游,以及在其他男士家过周末,看电影,没有实时证据,但从女儿口中亲口得知的。有理由怀疑出轨。
第二次起诉我应诉了说明了情况,我想咨询抚养权和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抚养权:
1、女儿6岁,4岁半以前由我们双方和我父母照顾抚养,4岁半到6岁女方私自将女儿放到怀化溆浦县乡下山上由她父母照顾抚养,她由于工作中长沙只能每个月回去看一次女儿。
2、在长沙我有住房女方无住房,双方工作收入差不多。
3、能提供长沙小学教育环境给女儿,女儿可以由父母照看接送,我晚上下班可以辅导小孩功课,可以长期陪伴着女儿身边女方不可以,
3、相对而言我受教育比女方好,学历比女方高。
4、期间她带小孩出去的18个月内,我多次电话沟通要求将小孩带回来,且两次在亲属或者父母的陪同下去她老家溆浦接小孩均被她们家无理拒绝。
说明:由于离婚我必须承担176800元的债务,为婚后债务夫妻共同承担一半
问题:那么争抚养权是否有绝对的胜算?
二、房屋补偿款问题
婚前男方家庭出的首付以男方名字购买房产,婚后六年夫妻共同还贷,实际上女方还了3个月房贷,其余全是男方还贷以及男方父母还了一年的贷款,一共还款146500元,购买时房屋售价44万,目前房屋市场价为98万,评估价不知道会算多少,假设增值总价暂定为54万,总贷款33万,贷款30年。还款91期,剩269期未还,剩余本金281400剩余利息172309未还。
问题:那么离婚,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毋庸置疑,女方能过得多少的房屋共同还贷和房屋增益部分的补偿?增益部分女方能要求对半分吗?根据她的所作所为我有理由拒绝房屋增值部分补偿或者少补偿吗?
她是2016年3月离家,且6月起诉离婚的,那么房屋增值部分是按2016年3月算,还是以现在的时间算?如果房屋增值总价为28万,补偿款又是多少?
假如判决后,我需要向女方支付补偿款金额较大,我无力支付又该如何处理?强制执行卖掉我唯一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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