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陈某偷拿我身份证在中信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刷卡消费。在2015年时我在当地派出所和成都派出所报案均未受理。视我收到法院传唤短信。
更新时间:2017-09-23 21:57:5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08年在成都给一学友陈某打工并合住一房内。在此期间陈某偷拿我身份证在中信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刷卡消费。在2009年中信银行催还时才知道此事。我在银行通知中知道信用和法律责任。当时对于法律的无知就还了6000元。在2015年时我在当地派出所和成都派出所报案均未受理。视我收到法院传唤短信。清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请速回心急。再次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