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通过怎样的赔偿对患方更有利?
更新时间:2017-09-19 15:19:04
问题描述:
2016年10月19日,患者到某医院生小孩,由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导致入院前健康足月胎儿死亡及患者在医院医治三个多月后病情没有好转任然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出院后在家中几天就是死亡,通过省级医学会医疗事故办公室鉴定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现准备赔偿,请问通过怎样的渠道赔偿才对患者更有利?另外,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用去医药费35万多元,农合报销了近23万元,患者在主张医药费赔偿时报销的部分要扣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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