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了一名律师委托代理。当时支付了律师代理费8000和差旅费2000,如仲裁继续履行文书(合同继续履行)
更新时间:2017-09-16 08:18:59
问题描述:
本人之前因为房产纠纷,请了一名律师委托代理。当时支付了律师代理费8000和差旅费2000,共10000元。
合同上有一个补充条例,原文如下:
如仲裁继续履行文书(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须在裁决下发之日起五日内再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一万元整;如双方达成赔偿调解或裁决,甲方须在裁决或调解下发之日起五日内再另行支付律师费赔偿金额的8%。
起诉后,房主与我主动调解,所以我撤诉了,但是调解结果让我本人有损失约10000多元,律师未为我争取到补偿。
请问,我这种情况,没有裁决书,也没有得到赔偿反而自己损失了很多,是否应该继续支付律师其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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