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债权人举证担保人知道合并的事实吗?2.担保人在超过担保时效后,是否可以认定他又重新对原借条作了担保?
更新时间:2017-09-15 02:55:50
问题描述:
1.借条合并后,重新立了借据,担保人也在新据上签字担保,担保人负担保责任吗?还需要债权人举证担保人知道合并的事实吗?2.担保人在超过担保时效后,仍在通话中承诺担保的事负责到底,就认住他,还叫我把通话录音下来,保证负责,不留骂名。是否可以认定他又重新对原借条作了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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