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流产了,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7-09-14 14:55:03
问题描述:
马律师您好,你可以帮我解答一些问题吗,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一个男的交往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生了关系,之后我慢慢觉得他不合适,不踏实,没担当,就犹豫了不想继续了,他仍然是极力想与我交往,发生关系时,我多次跟他说要带安全套,他从来都没有,还说他自己精子活力低下,之前与前女友两年对方都没怀孕,我信以为真,也没有非常坚持,就这样后来意外怀孕了,之后再继续相处,我还是觉得他不是我可以依靠的男人,就提出不想要孩子了,他同意我流产,但是不肯去医院签字,说他没有这个义务,使得我当时一个人去医院做了手术,而这个手术使我现在有了不孕的后遗症如果没有继续治疗的话,就有可能会不孕,现在我想让男方负担医疗费和医药费,营养费,但是对方拒绝了,而且还威胁辱骂我,动手打我,那我可以去法院告他吗,要求他支付医药费吗,他之前付了1万2,之后就再也没付过,而我现在还在吃药调理中,医生是叫我要再做个手术,那我可以要求他支付所有的医药费和后续的手术费吗,而且他和他的家人辱骂我,还不承认这胎儿,胡乱说我外面认识好几个男的(根本就没这事,他信口开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还威胁我和我的家人,那我可以告他吗,可以提精神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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