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委托某某家装做的装修,今年
更新时间:2017-09-16 15:02:35
问题描述:
我在2013年委托某某家装做的装修,今年9月发现卫生间漏水,经某某检查确认防水漏水,答应维修,但要求我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理由是已超过二年保修期,但当时合同并未注明保修期限,我认为根据2002年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卫生间防水保修期为五年,但某某坚持其2015年之前签订的所有合同防水保修期均为二年,让我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请问某某的要求是否正确?我提出的法律依据是否有效?能通过何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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