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上留有一栋近现代建筑,颇具标志性,但尚未够得上优秀历史建筑
更新时间:2017-09-10 13:37:10
问题描述:
祖上留有一栋近现代建筑,颇具标志性,但尚未够得上优秀历史建筑资格。之前村委会未经过业主们同意,擅自进行“破坏性”的简单修缮,后经业主发现被叫停。请问这是否构成侵权?违法了哪些相关法律?后政府拨款至村委会希望修缮该楼,但未能就使用权、修缮质量等问题达成一致,于是处于停滞状态。目前村委会单独找到某两个业主,希望单独修缮这两个业主所拥有的该建筑里的四个房间。该如何声明这个行为是这两个业主的个人行为,而非全体业主同意的公家行为?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