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要回自己的所谓股金吗?
更新时间:2017-09-07 23:02:27
问题描述:
2013年8月,某人以投资做餐饮为名,分别收取我及要好的几位朋友股金13万元,并分别手写了收条,注明今收到某某某交来*餐饮项目入股股金。我们多次催促签订股权协议或入伙协议,均以种种理由搪塞过去,一直没有签订,他口头承诺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退股。在我和几个朋友都不清楚所占股份比例的情况下,某人据说也开了一个很小的餐饮店,但是,这个餐饮店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纳税证明,没有任何财务报表,无租赁营业房屋的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2015年,某人不知何故就跑了。后来我们听说,他以开餐饮店的名义收取了多人的所谓股金,均未签订股权协议或入伙协议。2015年至今,我们多次找到本人或电话联系某人,他说我们的钱亏完了。明明知道是谎言,我们找到经侦大队,公安答复构不成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请问我们还可能要回自己的所谓股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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