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故意延长我的试用期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7-09-05 14:49:48
问题描述:
您好!我现在所在单位故意延长我的试用期 这样合法吗?
我是今年2月20号入职,三个月后我写转正申请书,上面写明试用期从2月20号到5月20号,但是后面领导给我批7月一号转正而且没有告知我,请问那这个转正申请书有效力吗?之后也并没有签劳动合同,刚进公司有签临时合同也是从2月20号到5月19号,那我现在可以说公司并没有给我转正,提出辞职三天之内离岗吗?公司领导现在不批准我的辞职,我要是直接离开他们会扣我工资,而且公司本来就拖欠两个月工资,那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能得到合理的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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