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泳馆溺水身亡,在围观群众急救之后半小时才将死者送往医院抢救,能够让相关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7-08-23 20:14:52
问题描述:
男,17岁,无任何病史,在游泳馆溺水身亡,游泳馆没有深水区的警示牌,在事故发生后安全员没有第一时间意识到事故发生。在溺水者打捞起来之后,游泳馆工作人员没有采取正确的急救方式,也不具备急救技能。在围观群众急救之后半小时才将死者送往医院抢救,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假如走司法程序,能够让相关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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