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伙合同,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7-08-19 18:02:54
问题描述:
2013年,我与他投资建厂,是转让所得,有转让协议。我投入50000元,他投入55000元,有汇款凭条,但我说,已用收入给付给他,没有证据。他作为代表人管理。我出资硬化地面一块及其设备,另一人称地面硬化及设备投入属实,但自己交地面租赁费每年一万元,和村委会有协议,已递交协议,一年一万元。另有30多万元的支出流水账(包括租赁费有一万元),我不予认可。鉴定部门又鉴定不出收支盈利情况。请问:我想解除合同,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法律支持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