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按保康县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因工死亡,我该找哪个部门讨个说法?
更新时间:2006-05-24 05:07:01
问题描述:
向各位专家询问我父亲的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因公与因工有何区别?我该找哪个部门讨个说法?现行教师因公死亡有哪些法律可作为参照依据?谢了!!
我父亲是一名山村小学老师,2005年7月在从学校到中心学校开会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我县教育局已认定为因公死亡,在赔偿标准上,教育局只按我父亲生前20个月的工资补给.共计17540元,是我县人事局下发的文件.全文如下:保康县人事局关于批准刘先平同志因公死亡享受待遇的通知,县教育局:你局报来<关于刘先平同志因公死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鄂人险(1997)109号和鄂人(2002)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该同志按因公死亡处理,该同志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17150元,安葬费1500元,其遗属李明丛从二00五年八月起,每月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45元.落款保康县人事局二00五年十月三十日. 但参照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另根据湖北省保康县"保政办发[2001]77号文件规定:我县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含各乡镇),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现时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我父亲在遇难前一年就入了医疗保险,按保康县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因工死亡,其亲属享受以下待遇:1,津贴补足金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亲属抚恤金标准为151.80元.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5个月的标准发给. 与以上赔偿条款有很大出入,特向各位专家询问我父亲的赔偿标准应该是多少?因公与因工有何区别?我该找哪个部门讨个说法?现行教师因公死亡有哪些法律可作为参照依据?谢了!! 我县境内一名在校小学学生自杀在学校后,教育局就一次性给赔偿了20万元,而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因公死亡却只给赔偿了不到二万元,想来寒心,国家的老师们,特别是乡镇的老师们有看到此情况的,不妨多多提些建议!当个老师还不如农民!!可怜!!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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