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产法律纠纷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7-08-13 18:35:09
问题描述:
03年的时候本人在小镇上联合几个朋友开发了一个商品房小区,将其中一套房屋出售给了一家人(老太、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老太为大儿子和小儿子的亲生母亲),付款是由大儿媳和老太一起来付的款,大儿媳支付了7万,老太支付了6万,购房合同由大儿媳代签的大儿子的名,但是由于当时对其中的政策不太懂,加上本人的疏忽,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交的是老太的身份证,而且房产证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结果导致房产证上写的只有老太的名字。现在大儿子四处告状本人一房两卖,建设局来调查过,本人也请过有关人员来调解,但都收效甚微。。。
现在请教懂法律的朋友:
1、在本案中本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一房两卖”?
2、是否存在合同欺诈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形?
3、大儿子当初应该知道房产证上没写他的名字,若他现在走法律程序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4、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和中介在没有严格审核购房合同签订人和产权人是否一致的情况下,就直接在房产证上写了老太的名字,他们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5、如果本人被起诉,被起诉的理由可能有哪些?
案件背景:
1、老太和大儿子共同出资买房的初衷是老太觉得大儿子混的比小儿子差,想多帮衬点他,也就是想把房子将来留给大儿子。
2、由于家庭原因,老太一直在帮小儿子带孙子,大儿子与老太关系逐渐恶化,老太诉称大儿子一家三年没来看过他,大儿子担心老太将来把房子给了小儿子,故大儿子现在四处上访检举本人“一房两卖”。
3、大儿子、小儿子现已均在大城市购房居住,原老太和大儿子共同购买的房屋一直由老太居住,此房屋市场价值15万左右。 收起
现在本人想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这件纠纷,说服老太和大儿子在房产证加大儿子的名字,毕竟房屋是由二人共同出资购得,这样可避免大儿子所担心的老太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房产证加名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毕竟本人有错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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