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是主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
更新时间:2017-08-10 10:34:0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弟弟于2017年7月31日因口腔溃疡入园,医生诊断为舌炎,入院四日,日渐好转。八月四日突发高烧四十度,医生进行降温,查血发现血蛋白15000但并未重视,只是观察。八月五日四点查血血蛋白高达38000时医生换药,下午六点半医生进行口腔清洁并未发现喉部口腔内有异物。下午输液加了氯化钾,但当时我弟弟并不缺钾只是没力气不想吃饭。输液过程中我弟弟心跳很快呼吸困难,家属找护士,护士说很忙没有及时过来,过来后护士说没事要多观察,最后家属去找医生说起情况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并未重视没过一会我弟弟窒息死亡,当医生赶到已经停止心跳。医生才进行抢救,但无效。死因是窒息,败血症,舌炎。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不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那么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是主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或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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