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后两三天跑到卫生所闹事,做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对我有利的法律条例?
更新时间:2017-08-07 14:31:28
问题描述:
我是村卫生所的医生,在多半年前有一患者喉咙痛到我所开药,开完药之后回家,到午饭后又返回我所说还痛,让给他输水,询问过无药物过敏史后对其做皮试,输水,输水其间还不见轻我建议让他到大医院检查他不想去,在我劝导下他同意了,我为其拨打了I20送至医院,医院确诊为喉头水肿,诊治1天多后死亡,患者家属在为死者办过丧事,火化后两三天跑到卫生所闹事,抢走处方说要告我,做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对我有利的法律条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