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军,与2016年4月至8月跟郭兴财在民勤从使水泥路修建工程,本人携小装机总计挣得26700元
更新时间:2017-07-26 23:10:08
问题描述:
本人张军,与2016年4月至8月跟郭兴财在民勤从使水泥路修建工程,本人携小装机总计挣得26
700元,其间总借支10050元,与8月1日打了借条,与同年11月3日,郭兴财出具欠条一张,同时郭兴财要求我把借支时的条子签字,现在郭兴财推脱不给钱让我起诉,但他拿出10050元条子和我借支签字的条子,(10050元和7050元)法院作为证据判我少要了7050元,我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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