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2010年我三姐夫入赘老丈人家,一起生活至2015年,后因
更新时间:2017-07-25 22:39:55
问题描述:
杨律师,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
2010年我三姐夫入赘老丈人家,一起生活至2015年,后因家庭矛盾分开。期间2010年至2013年各自理财,2014年后财产由三姐夫妇掌管,2015年盖了一栋400平米左右的二层水泥楼房。房子盖好后三姐夫妇因与父母闹矛盾,打了父亲后离家出走,之后把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1万的盖房费用,外面还欠债20多万,三姐夫妇借的钱,签的字。法院判决:房子归父母,父母支付35万元给原告。2016年4月被告人之一死亡(签字按手印人)。
疑问:1.这份判决书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有效,怎样执行好?
2.这份判决书判定的合法性是否合理?
3.是否有要求被告人强行执行次判决书的相关法律法规?
4.现在债主向法院起诉我妻子四姐妹和岳母,要求还钱,怎么处理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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