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编制已转半年,并未按约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与调薪。
更新时间:2017-07-26 12:08:0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前台,17年2月提出请辞报告,人事表示可以转岗并调薪。现已在开发配套专员岗位工作6个月,并未按约定重新签订合同。期间多次与人事交涉,对方先说是是观察期,没给出明确的时间节点。过段时间,说先转编制再调薪资。又过了几个月,人事说编制已转,至于薪资部分,按绩效考评的成绩来评判,我问是哪个季度的KPI,人事再也没有给出答复,并从未明确转岗要求!(有聊天记录为证)此外,我的公积金账户,也能体现编制已转到项目公司,并截图本人现工作岗位的招聘信息,其中薪资部分有所上涨!!!
请问人事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能否要求赔偿?可否不接受现岗位安排的工作内容?若请长病假,人事能否以此为由进行开除?十分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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