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张家港一公司工作,当时谈的是税后年薪50万元,月发2.4万元,4月27日
更新时间:2017-07-24 11:56:57
问题描述:
肖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张家港一公司工作,当时谈的是税后年薪50万元,月发2.4万元,4月27日进入公司工作,6月份领5月份工资时只发了1.68万,咨询说发6月份工资时补上,但到七月份发工资时只发了1.92万元,咨询的结果是,谈的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只能发80%,但在发给我的邀请函中只写到税后年薪50万元,月发2.4万,关没有写到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到现在都快三个月了也没签合同,若他们不按2.4万元发给我,我想起诉按没签合同双倍工资发放和最低要求按2.4万元的工资发放,这要求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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