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证,但房产被人侵占,房产证上亦非自己的名字。
更新时间:2017-07-24 16:15:11
问题描述:
我一亲戚在县城有土地证,土地证上的姓名也是我亲戚的,当时亲戚花钱盖房子后,自己未曾住过,就给予了他妻子的妹妹住,后又给力他妻子的弟弟住。直到几年那块地将要拆迁,才发现房产证上写的居然是他妻子弟弟的名字。
后经查询才得知,他妻子的弟弟在住了几年后,找周围的邻居作证,到房管局办下了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去判?
是否可以算作刑事案件报案(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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