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宜
更新时间:2017-07-11 08:32:32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因信用卡诈骗罪于2011年4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2016年服刑出狱。当时共有六家银行起诉我,出来后,仍有银行委托第三方催款机构在催款,我已经向他们说明目前我的处境非常困难,但我表示有还款意愿,但未达到他们的要求。请问:1、已经起诉过的银行是否还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就同一案件起诉立案?2、如果不能立案,本人是否可以请律师到判决法院,请法院依照判决书上的本金对银行进行还款?3、另一未起诉银行,在我在服刑期间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将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导致我目前很多工作更加不好找,还有案底),在起诉时,法院和原告未有任何通知寄到过我本人或家庭,目前这个情况是否可以向法院出具说明,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或怎于银行协商还款?4、其他起诉过的六家银行现在能否向最高院申请将我纳入失信执行人?
以上问题,还请律师帮助回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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