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始终没有看到聘用副总的合同(试用期合同),她的合同是自己盖的章,,因为公司总经理不是本地人,所以
更新时间:2017-07-29 07:43:42
问题描述:
公司始终没有看到聘用副总的合同(试用期合同),她的合同是自己盖的章,,因为公司总经理不是本地人,所以不常在公司,公章由副总代为管理,和员工签署合同也是由她处理的,现因其他原因想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我们需要对其进行赔偿吗?因为不知道她自己签署合同的时间,所以也不知道有没有超过了试用期,她的这种行为有没有违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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