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碰到人,对方脚趾骨折,已报警出险,我全责。住院期间我已进到人道主义去看望,买东西。垫付2000
更新时间:2017-07-07 23:13:29
问题描述:
我开车碰到人,对方脚趾骨折,已报警出险,我全责。住院期间我已进到人道主义去看望,买东西。垫付2000
我开车碰到人,对方脚趾骨折,已报警出险,我全责。住院期间我已进到人道主义去看望,买东西。垫付2000多住院费和医药费,对方出院后起诉我,要18000多,其中医药费3800多,我需要准备什么,需要提交驳文?还是直接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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